(修改自維基百科:契丹文)
契丹文是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的統稱,是書寫契丹語的兩種文字,在契丹族建立的遼國有官方文字地位。大字和小字都有表意和表音的成分,小字的表音成分比大字多。大字和小字都沒有完全解讀出來,小字的研究比大字更加充分。
女真族建立不久就參考契丹文創製了女真文。但是金國取代遼國之後的一段時間裡,契丹文仍然流通,直至金章宗明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(1191年12月28日)頒發詔令廢除契丹字方正式退出歷史。此後耶律楚材(1190年—1244年)向西遼人學習了契丹文,可能是歷史記載中會契丹文的最後一人。
遼太祖神冊五年創製契丹大字,九月十四日(公元920年10月28日)製成,下詔頒行。契丹小字製成後,大字和小字共同使用。遼穆宗應歷十年(960)的《痕得隱太傅墓誌》是現存時代最早的保存完整的契丹大字石刻。
金朝雖然創製了女真文,但是滅遼後契丹文仍在使用。直到金章宗明昌二年四月十六日(1191年5月10日),罷免國史院專寫契丹文的官員;同年十二月十一日(12月28日)「詔罷契丹字」。
金世宗大定十六年(1176)的《大金國先父郎君墓志銘》是現存時代最晚的契丹大字石刻。
契丹大字和漢字的書寫方式類似,每個字代表一個音節。一些大字是直接假借漢字,比如:“一、二、三、五、十、百、皇帝、囯”。還有一些大字是將漢字改造字型、增減筆劃而得的仿造字。超過半數的大字由於沒有解讀出來,所以也難以確定來源。目前發現的大字約有一千多個。
契丹大字由耶律突呂不和耶律魯不古創製於遼太祖神冊五年(公元920年),是一種表意文字。此後耶律阿保機的弟弟耶律迭剌在學習了回鶻文之後,參考回鶻文的原則而創造了小字,以「數少而該貫」而著稱。
金朝雖然創製了女真文,但是滅遼後契丹文仍在使用。直到金章宗明昌二年四月十六日(1191年5月10日),罷免國史院專寫契丹文的官員;同年十二月十一日(12月28日)「詔罷契丹字」。
契丹小字的書寫方式和漢字有所不同,其基本單位是詞,每個詞由一至七個原字組成。詞按照從上至下、從右至左的順序書寫。詞內部的原字按從左至右、從上至下的順序書寫,如下表:
① | ①② | ①② ③ |
①② ③④ |
①② ③④ ⑤ |
①② ③④ ⑤⑥ |
①② ③④ ⑤⑥ ⑦ |
契丹小字有較多的表音成分,一個音節用一個或者兩個原字表示。其基礎原字總數約三百多字。
由於缺乏契丹文詞典和雙語文獻,目前對於兩種契丹文的解讀成果有限。同一時代的西夏文的破解進度則比契丹文的破解進度快很多,這是因爲大量的西夏文文獻已經被發現,包括幾本字典及雙語文獻如《同音》、《同義》、《番漢合時掌中珠》等。而迄今發現的契丹文文獻少之又少,這從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契丹文研究進度緩慢。目前已發現大約50多處契丹字石刻,其中約17處爲契丹大字,33處爲契丹小字,或許表明契丹小字用的比較多。但至今我們依然不知道爲什麼契丹人使用兩種文字系統,及什麼情況下用哪一種文字。日本人使用多種文字系統:平假名、片假名、日文漢字,並且這些文字系統同時被使用,同時出現在書面語言中。而契丹大字、小字則爲兩種獨立使用的文字系統,而且從不被同時使用。
西田龍雄認為契丹小字不是由大字發展、修正而來,而是以新的原則創制的。有如下依據:契丹人從回鶻使者那裡主要受到兩點啟發,一是把字形用於表音,二是有受環境制約的文字組織(回鶻語的文字組織)。
金朝直至中期才正式完全的廢除了契丹文的通行,《大金皇弟都統經略郎君行記》是用契丹小字寫成的。女直字(宋、遼時期女真又作女直)的創製在很大程度上參考了契丹文的創製方式。
現有契丹文資料以石刻為主要內容,有數十件,總長達數萬字。其中契丹小字《郎君行記》是唯一一份契丹、漢雙語文獻,是解讀契丹文的關鍵。
其它類型的契丹文資料大多比較短小。唯一的例外是俄羅斯科學院東方文獻研究所藏的契丹大字寫本,有1萬5000字。但是該寫本字跡比較潦草,目前釋讀出的內容很少。
在20世紀30年代,中國學者羅福成、王靜如和厲鼎奎發表了一系列有關契丹小字的論文,他們的成績為後來的研究工作奠定了基礎。1985年清格爾泰、劉鳳翥、陳乃雄、於寶麟、邢復禮聯合撰寫出版了《契丹小字研究》,成功地破讀了一百個契丹小字的音值。
由於契丹文失傳已久,雖然近年出土的文字文物比以往要多,文字的破解也有長足的發展,但畢竟還是未完全破解契丹文,尤其對大字破譯工作遠不如小字。同時社會對於此類文字的學習熱情遠不如西夏文,故契丹文的大部資料僅是存在於研究所與大學之中,同時也阻擋了大部分社會人士對該文字的學習。
古今文字集成推出契丹文字體“CCAMC Khitan & Jurchen Std”。這個字體包含了契丹小字、契丹大字和女真文。詳情請參考“字體下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