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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頭

释義

【玉篇】【集韻】𠀤扶泛切,音梵。多言也。 【字彙補】譌作𧥭,非。

〔古文〕𧨼訙𧫓䛜𠱖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思晉切,音信。問也。【詩·小雅】召彼故老,訊之占夢。【傳】訊,問也。【公羊傳·僖十年】荀息曰:君嘗訊臣矣。【註】上問下曰訊。 

【玉篇】辭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言也。【郉疏】訊,問以言也。【詩·小雅】執訊獲醜。【傳】訊,辭也。【箋】言也。【疏】謂其有所知識,可與之爲言辭。 

【爾雅·釋詁】告也。【疏】訊者,告問也。【詩·𨻰風】夫也不良,歌以訊之。【傳】訊,告也。韓詩曰:諫也。

讓也。【吳語】乃訊申胥。【註】告讓也。

書問。【左傳·文十七年】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。【註】執訊,通訊問之官。【荀卿·雲賦】行遠疾速,而不可託訊者與。【註】訊,書問也。

鞫罪。【周禮·秋官·小司𡨥】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,一曰訊羣臣,二曰訊羣吏,三曰訊萬民。【禮·王制】出征執有罪,反釋奠于學,以訊馘告。

治也。【禮·樂記】訊疾以雅。【註】訊,亦治也。雅,樂器,奏此以治舞者之疾。 

【博雅】動也。【韻會小補】振訊,整理之義,見【左傳·隱四年孔疏】。

通作誶。【詩·大雅】執訊連連。【箋】訊,言也。亦作誶。

【史記·賈誼傳】訊曰已矣。【註】李奇曰:訊,告也。張晏曰:《離騷》丁寧亂辭也。索隱曰:重宣其意也。【漢書】作誶。

通作迅。【禮·樂記】訊疾以雅。【註】奮訊也。【釋文】訊,本又作迅。

【前漢·揚雄傳】猋駭雲訊。【師古註】訊,亦奮訊也。【文選】作迅。 

【集韻】須閏切,音濬。【說文】義同。 

【集韻】雖遂切,音隧。與譢同。問也,告也,讓也,諫也。亦通作誶。 

【詩·小雅】凡百君子,莫肯用訊。【朱傳】訊,音息悴切。叶上瘁下退。

叶息七切,音悉。【左思·魏都賦】翩翩黃鳥,銜書來訊。人謀所尊,鬼謀所秩。李善讀。

【玉篇】都叫切【集韻】多嘯切,𠀤音弔。【博雅】拏也。【類篇】聲也。

人名,希訋,必訋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

姓。【潛夫論】莘姓之裔有訋氏,楚粥熊後。

【唐韻】戸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胡公切,𠀤音洪。【說文】䜋也。【玉篇】潰也,敗也。【增韻】亂也。【詩·大雅】蟊賊內訌。【傳】潰也。【箋】爭訟相陷人之言也。【唐書·郭子儀贊】外阻內訌。【音義】䜋也。

人名。【宋史·宗室表】從義郞不訌。 

【韻會】通作虹。【詩·大雅】實虹小子。【傳】虹,潰亂也。 

【集韻】沽紅切,音公。

【正韻】胡江切,音栙。

【集韻】胡貢切,洪去聲。義𠀤同。

【集韻】楚嫁切,音汊。異言也。與𧫗同。 

【集韻】初加切,汊平聲。訐也。 

【集韻】抽加切,侘平聲。【博雅】拏也。 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𠀤楚懈切,釵去聲。疑也。一曰訍持人短。

【唐韻】他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土皓切,𠀤叨上聲。【說文】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【徐曰】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【書·臯陶謨】天討有罪。【疏】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【註】討,治也。 

【廣韻】誅也。【類篇】殺也。【正韻】訶也。又除也。【公羊傳·隱四年】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【註】討者,除也。 

【玉篇】去也。【禮·禮器】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【疏】順序而稍去之也。 

【類篇】求也。【𡑭韻】探也。【正韻】尋也。【論語】世叔討論之。【註】討,尋究也。【後漢·王充傳】討摘物情。【三國志·袁紹與公孫瓚書】尋討禍源。

雜也。【詩·秦風】蒙伐有苑。【傳】蒙,討羽也。【箋】討,雜也。畫雜羽之文于伐。

官名。【舊唐書·職官志】貞元末,置招討使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招討司使招懷降附,征討攜離。

叶他口切,偸上聲。【焦氏·易林】三絲綰弩,無益于輔。城弱不守,郭君受討。

【唐韻】况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匈于切,𠀤音欨。【說文】詭譌也。一曰訏𧪰。齊、楚謂信曰訏。鄭云:誇也。 

【爾雅·釋詁】大也。【詩·大雅】訏謨定命。【揚子·方言】中齊、西楚之閒謂大曰訏。【註】訏亦作芋。【詩·小雅】君子攸芋。【傳】大也。

通作盱。詳目部盱字註。 

【集韻】荒胡切【韻會小補】荒烏切,𠀤音呼。【博雅】大也。【玉篇】張口鳴也。【詩·大雅】實覃實訏,厥聲載路。【箋】謂張口鳴呼。【正義】引儀禮云:訏音呼。謂張口鳴呼,聲音則已大矣。 
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火羽切,欨上聲。【類篇】訏訏,大也。【詩·大雅】川澤訏訏。【傳】大也。朱傳叶音許。 【說文】本作訏。訏字从亏作。【說文】訏本字。訏字从亏作。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居謁切,音揭。【說文】面相斥罪,相告訐也。【玉篇】攻人之隂私也。【廣韻】面斥人以言也。【論語】惡訐以爲直者。【前漢·外戚傳】訐揚幽昧之過。 

【禮·內則·孔疏】隱義云: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。庾氏云:齊人謂之差訐。 

【廣韻】居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蹇列切【正韻】古屑切,𠀤音孑。義同。 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𠀤居例切,音罽。持人短也。又相告斥也。 

【集韻】九刈切,音近罽。直言也。

【玉篇】弋支切【集韻】【類篇】余支切【正韻】延知切,𠀤音移。訑訑,自得貌。又淺意也。【孟子】訑訑之聲音顏色,拒人於千里之外。【註】自足其智,不嗜善言之貌。【集韻】與詑同。或作𧦧、𧪁。 

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商支切,音施。與𧩹同。多言也。

獸名。【山海經】基山有獸,狀如羊,九尾四耳,目在背,名曰猼訑。【註】訑音𥙁。一作陁。 

【集韻】【正韻】𠀤湯何切,音拕。【說文】本作詑。欺也。【戰國策】寡人甚不喜訑者言也。【註】引方言,沇州謂欺曰訑。【楚辭·九章】或訑謾而不疑。【註】詐欺也。 

【集韻】唐何切,音駝。又土和切,涶平聲。

【集韻】待可切,駝上聲。𠀤與詑同。 

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他可切,拕上聲。言不正也。一曰欺罔自誇貌。 

【集韻】徒案切【正韻】杜晏切,𠀤音憚。【類篇】慢訑,弛縱意。【增韻】放也。【莊子·知北遊】天知予僻陋慢訑。【正韻】與誕同。 

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堂練切,音電。

【正韻】徒亶切,但上聲。義𠀤同。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而振切,忍去聲。【說文】頓也。【徐曰】頓者,多頓躓也。【玉篇】鈍也。【博雅】難也。【六書故】言難出也。【論語】仁者,其言也訒。 

【司馬光·潛虛】訒,仁也。 

【韻會】通作認。【荀子·正名篇】外是者謂之認。【註】難也。 

【集韻】爾軫切,音忍。義同。 【六書正譌】借爲識訒字。別作認,非。

〔古文〕𧥥馴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許運切【正韻】吁運切,𠀤薰去聲。【說文】說敎也。【徐曰】訓者,順其意以訓之也。【正韻】誨也。【字彙】導也。【書·伊訓】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。【傳】作訓以敎導太甲。【詩·大雅】四方其訓之。【正義】訓是敎誨之別名。【禮·曲禮】敎訓正俗。【疏】謂訓說義理。 

【正字通】古言可爲法也。【書·說命】學于古訓。【詩·大雅】古訓是式。【傳】古,故也。訓,道也。【傳】古訓,先王之遺典也。【左傳·文六年】告之訓典。【註】訓典,先王之書。 

【玉篇】誡也。【魏書·高允傳】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爲《酒訓》。 

【廣韻】男曰敎,女曰訓。 

【博雅】順也。【書·康誥】皇天用訓厥道,付畀四方。【傳】上天用順文武之道,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。【後漢·方術傳】下使五品咸訓于嘉時。【註】訓,順也。

詁訓,註解之別名。【爾雅·郭璞序】《爾雅》者,所以通詁訓之指歸。【疏】訓,道也。道物之貌以吿人也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不爲章句訓詁。【師古註】訓者,釋所言之理也。【字彙】如某字釋作某義,順其義以訓之也。

官名。【周禮·夏官】訓方氏,掌道四方之政事。

鳥名。【唐書·五行志】鵂鶹,一名訓狐。

獸名。【神異經】檮杌,西方荒中獸。一名難訓。

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江南道有訓州。

姓。明宣德中有敎授訓濬。 

【五音集韻】詳遵切,音旬。道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土訓,鄭司農讀。

叶文韻。【晉書·衞恆傳】大晉開元,弘道敷訓。天垂其象,地耀其文。

【玉篇】與誾同。 

【字彙】訔訔,爭辯貌。【揚子·法言】何後世之訔訔也。【註】謂爭論是非也。一本作誾誾。 

【集韻】山名。

人名。【宋史·𨻰炤傳】錢訔追贈龍圖閣待制。

【唐韻】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類篇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所晏切,刪去聲。【說文】謗也。从言山聲。【玉篇】毀語也。【禮·少儀】爲人臣下者,有諫而無訕。【論語】惡居下流而訕上者。【關尹子·九藥篇】不可以訕謗德已。【揚子·法言】妄譽,仁之賊也。妄毀,義之賊也。賊仁近鄕原,賊義近鄕訕。 

【廣韻】所姦切【正韻】師姦切,𠀤音刪。

【集韻】師閒切,音山。義𠀤同。

叶輸旃切,音羶。【三略軍讖】同位相訕,是謂亂源。

叶所戰切,音扇。【歐陽修·讀書詩】何時乞殘體,萬一免罪譴。信哉蠹書魚,韓子語非訕。 

【正字通】亦作𧧚。【字彙補】譌作𧧪,非。

【唐韻】居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乙切,𠀤音䰴。【說文】止也。【徐曰】言所止也。【玉篇】畢也。【增韻】終也,了也。【字彙】盡也。【書·呂𠛬】典獄非訖于威,惟訖于富。【疏】訖是盡也,故傳以訖爲絕。【穀梁傳·僖九年】毋訖糴。【註】訖,止也。謂貯粟。

竟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劉歆訖不吿。【師古註】訖,竟也。 

【史記·司馬貞·三皇紀】《春秋緯》稱,自開闢至獲麟,分爲十紀,十曰流訖紀。 

【集韻】許訖切,音肸。與迄同。【爾雅·釋詁】至也。【尚書·孔序】自唐虞以下訖于周。【前漢·成帝詔】訖今不攺。 【說文】本作𧥷。
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他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闥各切,𠀤音拓。【說文】寄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凡寄爲託。【玉篇】憑依也。【增韻】委也,信任也。【穀梁傳·定元年】夫請者,非可詒託而往也。【范註】詒託,猶假寄。【禮·檀弓】久矣,予之不託於音也。【鄭註】寄也。【前漢·賈山傳】聚廬而託處。【唐書·李勣傳】勣旣忠力,帝謂可託大事。【說苑·善說篇】上士可以託色,中士可以託辭,下士可以託財。 

【正字通】寓言也。【後漢·姜肱傳】託以他辭,終不言盜。

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隴右道有託州。

南詔官名。【唐書·南蠻傳】乞託主馬,祿託主牛,巨託主倉廩。 

【韻會】或作侂。【說文】《論語》可以侂六尺之孤。今文作託。宋韓侂胄名取此。

或作寓。【禮·郊特牲】諸侯不臣寓公。【註】寓,寄也。或爲託。 

【集韻】陟嫁切,音吒。誇也。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居吏切,音冀。【說文】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釋名】紀也。【玉篇】錄也。【廣韻】志也。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𥳑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𥳑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 

【博雅】書也。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 

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
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
與其通。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
叶苟起切,音几。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
【集韻】訊古作訙。註詳本畫。

【廣韻】五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吾禾切,𠀤音囮。【玉篇】與譌同。僞也,謬也,舛也。【詩·小雅】民之訛言,寧莫之懲。【傳】訛,僞也。【說文】【宋書·五行志】引《詩》𠀤作譌言。 

【爾雅·釋詁】言也。【註】世以妖言爲訛。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民人訛謠。【吳志·孫皓傳】妖訛橫興。 

【爾雅·釋言】化也。【書·堯典】平秩南訛。【傳】訛,化也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作南譌。【索隱】作南爲,謂所當爲之事也。【讀書通】又通作僞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毎縣則薅,以勸南僞。【師古註】僞,讀曰訛。化也。 

【爾雅·釋詁】動也。【詩·小雅】或寢或訛。【傳】訛,動也。【韓詩】作譌。覺也。 

【集韻】通作吪。【詩·王風】尚寐無吪。【傳】吪,亦動也。本亦作訛。

獸名。【神異經】西南荒中出訛獸,狀若兔,人面,能言,常欺人,言東而西,言惡而善。肉美,食之言不眞。一名誕。

蛇名。【埤雅】恩平郡譜,蛇謂之訛。

火名。【柳宗元·述舊言懷詩】訛火亟生煆。【註】野火也。【山海經】作譌火。

姓。【唐書·南蠻傳】巂州新安城旁有六姓蠻,三曰訛蠻。【宋史·眞宗紀】夏國監軍訛勃囉。 

【集韻】牛何切,音莪。亦動也。

【集韻】敷文切,音芬。訜𧥼,言語不定也。

人名。與訜、師訜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 

【玉篇】筆云切。人不知也。

【唐韻】吾駕切【集韻】魚駕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五駕切,𠀤音砑。【說文】相迎也。引周禮秋官,諸侯有卿訝。【徐曰】按《周禮》使將至,使卿訝。謂以言辭迎而勞之也。

【訝士註】士官之迎四方賔客者。【儀禮·聘禮】厥明訝賔于館。【註】迎也。 

【廣韻】嗟訝也。【增韻】疑怪也。【呂覽·必已篇】無訝無訾。【唐書·李勣傳】使至,高祖訝無表。【韓愈·縣齋有懷詩】睢盱互猜訝。 

【玉篇】與迓同。【書·盤庚】余迓續乃命于天。【傳】迓,迎也。 

【集韻】或作御。【詩·召南】百兩御之。【釋文】御,本亦作訝。 

【集韻】或作輅。【左傳·宣二年】宋狂狡輅鄭人。【註】輅,迎也。 

【音學五書】通作梧。【儀禮·聘禮】賔進訝受几于筵前。【註】今文訝爲梧,五故切。

與牙通。【周禮·冬官】輪人爲輪牙也者,以爲固抱也。【註】鄭司農云:牙讀如訝。【疏】訝,迎也。此車牙亦輮之,使兩頭相迎,故讀從之。 【說文】重文从辵作迓,隸省作迓。迓字从辵从牙。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於喬切,音妖。同妖。【玉篇】災也。【類篇】語䄏祥。【前漢·文帝紀】除訞言之辠。【師古曰】訞,同妖。【大戴禮·易本命】訞㜸數起。【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】訞怪,狡猾之人。 

【廣韻】巧言貌。

人名。【山海經】炎帝之妻,赤水之子聽訞。 【集韻】本作𧨶。【正字通】通作祅。

〔古文〕䛦𧧡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

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𠂯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

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

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

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

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

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

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

容也。【史記·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

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

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

【廣韻】同矧。

人名。孟訠、與訠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

【說文】同吟。【禮·學記】呻其佔畢。【註】呻吟也。又作訡。

人名。希訡、與訡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𠀤許斤切,音欣。【說文】喜也。【玉篇】樂也。與欣通。【孟子】終身訢然,樂而忘天下。【註】訢,同欣。【前漢·賈山至言】天下訢訢焉,曰將興堯舜之道,三王之功矣。

人名。皇訢,見【史記】。王訢,見【漢書】。

姓。訢梵,漢章帝時人,治歷數。 

【集韻】【正韻】魚巾切【韻會】疑巾切,𠀤音銀。和敬貌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僮僕訢訢如也。【註】訢訢,與誾誾同。【集韻】亦作言言。 

【集韻】虛其切,音僖。蒸也。【禮·樂記】天地訢合,隂陽相得。【註】訢讀爲熹,猶蒸也。【疏】言樂感動天地,使二氣蒸動也。 

【集韻】許已切,僖上聲。亦喜也。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古穴切,音玦。【說文】訣別也。【增韻】辭也。【史記·吳起傳】東出衞郭門,與其母訣。【後漢·雷義傳】輕行相候,以展訣別。 

【玉篇】死別也。【類篇】絕也。【通俗文】與死者辭曰訣。【唐書·李勣傳】生死永訣。 

【說文】法也。【韻會】方術要法謂決定不疑也。【列子·說符篇】衞人有善數者,以訣喩其子。【魏書·釋老志】大禹聞長生之訣。 

【韻會】通作決。【前漢·蘇武傳】李陵與武決去。【註】決,別也。 

【韻會小補】呼決切,音血。怒訶也。 

【集韻】涓惠切,音桂。決也。

叶居悸切,音季。【陸機·愍思賦】望崇丘以高訴,背𤣥門而長訣。物無往而不返,哀矧來其焉綴。

叶居聿切,音橘。【柳宗元·祭崔𥳑文】誰謂斯人,變易成疾。良志莫踐,畢離永訣。 【說文】本作𧦾。【增韻】通作觖。

【集韻】與誵、詉𠀤同。

【唐韻】內骨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奴骨切,𠀤嫩入聲。【說文】言難也。【玉篇】遲鈍也。【廣韻】謇訥也。【論語】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。【關尹子·九藥篇】窮天下之辯者,不在辯而在訥。

木名。【本草釋名】盧會,一名訥會。 

【集韻】或作呐。【史記·李將軍傳】廣訥口少言。【漢書】作呐。師古曰:呐亦訥字。 

【集韻】亦作詘。【前漢·曹參傳】訥於文辭。【史記】作詘。 

【集韻】張滑切,音鵽。言不辯也。 

【韻會小補】叶諾悅切,音涅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大巧若拙,大辯若訥。 【正字通】通作㕯。【字彙補】籀文作𧨣。

【唐韻】是吟切【廣韻】氏任切【集韻】時任切,𠀤甚平聲。【揚子·方言】燕代東齊謂信曰訦。

人名。與訦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 

【玉篇】市荏切【唐韻】常枕切,𠀤音甚。信也。 

【集韻】式荏切,音審。義同。 【集韻】與諶愖忱𠀤同。

【唐韻】羽求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于求切,𠀤音尤。【說文】罪也。引書,報以庶訧。今【書·呂𠛬】作尤。 

【廣雅】惡也。【玉篇】過也。【詩·國風】俾無訧兮。【傳】過也。【釋文】訧,音尤。本或作尤。【朱傳】于其切,叶上絲治。治讀平聲。

人名。公訧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

考證:〔【詩·國風】俾無訧兮。【箋】訧,音尤。【傳】于其切。〕 謹照原書箋改釋文。傳上增朱字。